关于表彰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的人权保障机制建设征文活动
获奖论文和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
高检渎检发[2012177]号
今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将“尊重和保障人权”明确写入刑事诉讼法总则。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积极开展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方面的研究,推动人权的司法保障,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与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共同开展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的人权保障机制建设”征文活动。
截至2012年8月25日,共收到论文389篇。经过初评、复评、定评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共评选出“检察权运行中的非法证据排除机制建设”等4篇论文为一等奖,“试论强制措施适用与人权保障的统一”等6篇论文为二等奖,“论侦查阶段的律师调查取证权”等10篇论文为三等奖,“人权保障与检察机关侦查队伍建设”等20篇论文为优秀奖。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等10个单位获得优秀组织奖。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和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决定,对获奖论文和优秀组织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励,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人权保障意识,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方面的研究,为维护司法公正,强化人权保障,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
渎职侵权检察厅
二Ο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的人权保障机制建设征文活动获奖名单
(按姓氏笔画为序)
一等奖(4篇)
1.万毅:解读“技术侦查”与“乔装侦查”——以人权保障为视角的思考(四川大学法学院)
2.卢乐云:检察权运行中的非法证据排除机制建设(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3.田维刚、范潮峰:渎职侵权案件中逮捕的依法适用与人权保障(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4.陈丽玲、诸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