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31日讯(记者肖林生)7月28日,经过两个月的征词和专家评审工作, “林中之城·休闲之都”郴州市形象歌曲征集活动组委会发布公告 (详情见本报今日B3版及郴州新报),向社会公布入围候选歌词,接受群众投票。
城市形象歌曲是反映一个城市所独有的人文景观及精神风貌的文化名片。5月下旬,我市在有关媒体发布消息,面向全国正式启动主题为 “林中之城·休闲之都”形象歌曲征集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截止6月25日,在一个月的歌词征集阶段,活动组委会共收到社会各界人士应征歌词作品439首,分别来自湖南、广东、北京、内蒙古等20多个省(市、自治区)。这些应征歌词作品大多主题突出,在描绘林邑美景、讴歌郴州精神的同时,还表现了郴州人民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加快 “两城”建设,推动科学跨越发展的生动实践。组委会在邀请专家对所有参选歌词作品进行甄选与评审后,评选出 《家在郴州》等10首入围候选歌词,接受群众投票。
这次群众投票时间为2011年8月1日至10日,采取报纸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进行。
报纸投票即将本报及郴州新报刊登的 “林中之城·休闲之都”郴州市形象歌曲征集活动候选歌词选票填好,8月10日前邮寄或者直接送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中共郴州市委宣传部文化产业指导科,邮政编码:423000)。网络投票即将歌词编号发送信息至QQ2216362033(电子邮箱:2216362033@qq.com),进行投票,每次投票不超过5首。查询入围候选歌词也可登陆该QQ空间。
据悉,群众投票结束后,活动组委会将再次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最后获奖歌词,面向全国征集曲谱,适时推出我市形象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