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揭晓】 弥勒县通过媒体向社会广泛征集形象宣传广告用语,这是一种融入世界、走向世界的豪迈举动。从5694条广告用语来稿中,我第一时间投的“彩云之南,福地弥勒”经过严格筛选最后被选中,获得一等奖,实属幸运。这条广告用语的创意思路是这样的: 首先,我认为这样的形象广告用语必须是站得高、看得远。既要有很强的震憾力,又不乏诗情画意,所以我把我自己当成中央电视台的播音员向全国反复“广播”能让世界瞩目弥勒的几条广告用语,反复推敲,其中的“彩云之南,福地弥勒”感觉良好,朗朗上口,让人能够迅速想起云南,又联想到弥勒。 第二,弥勒县云南省的一个县。云南是世人向往的旅游天堂, 弥勒是云南旅游业的后起之秀,我们都知道,只有大气候,才能影响小地方,也就是说,没有云南的旅游,就没有弥勒的旅游,这就是规模和品牌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固然,这条广告用语告诉人们,到了多彩的云南,难道你就不想去一下多福的弥勒吗? 第三、一条简短的形象广告用语,要把一个地方的人文资源、民族文化等等统统塞进去,那是不可能的。“弥勒”和“佛”、“佛”和“福”有微妙的关系,它们穿透出弥勒文化的“厚重”:1.弥勒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是全国唯一一个与“佛”同名的县,“弥勒”二字本身就是一个品牌;2.“福”与“佛”同音,有时候可以同义,这个“福”字意义深远:弥勒是幸福、快乐的地方,弥勒人是有福气的,来到弥勒不仅可以产生快乐,还可以沾上福气。弥勒县最近几年连续被评为“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县”、“2007中国最佳休闲旅游县”、“中国最佳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云南省重点旅游城市”建设县等等,她的荣誉和光环够多了。这就是“彩云之南,福地弥勒”的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