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录用标志方案
经审核,拟录用张逊设计的自治区主席质量奖标志方案,现将拟录用标志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2年10月11日至2012年10月17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的著作权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质量兴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自治区质量兴桂办公室)书面提出,并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和依据理由。
联系地址:自治区质量兴桂办公室(南宁市星湖路26号1号办公楼403室)
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电话及传真:0771-5360200-220
拟录用标志方案
经审核,拟录用张逊设计的自治区主席质量奖标志方案,现将拟录用标志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2年10月11日至2012年10月17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的著作权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质量兴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自治区质量兴桂办公室)书面提出,并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和依据理由。
联系地址:自治区质量兴桂办公室(南宁市星湖路26号1号办公楼4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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