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漳州市质量奖奖杯及标志作品公示
一、设计要求
1、设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具有原创性,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参加其他评选活动,不属于公开作品。
2、设计必须能够表达漳州市质量奖追求卓越绩效的内涵,体现漳州的地方特色。
3、设计创意要求大气、简约、新颖,做到文化与品质并存,喻意于形、形意结合,富有时代感,便于展示。奖杯高度要求不超过40厘米,材质可为水晶、金属等,一般加工工艺可以完成制作。
二、征 选
漳州市质量奖奖杯及标志选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您最满意的奖杯号码:
●您最满意的标志号码:
●备注:
(若有发现作品涉嫌抄袭,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的可在选票备注上举证说明。)
●投票方式
市民可填写好《漳州市质量奖奖杯及标志选票》,填上所选的作品序号,并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在信封上标注“漳州市质量奖奖杯及标志投票”,寄至“漳州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是漳州市芗城区芝山路2号 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四楼质量管理与认证科收。同时,市民也可选择网络投票,请将选票发送到邮箱:zzglk666@163.com。
三、公示时限
公示从即日起至2011年9月25日止。
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以下为入选质量奖标志和奖杯作品:

标志A

标志B

标志C

奖杯A

奖杯B

奖杯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