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平台标识(logo)征集投票
按照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平台标识(logo)图案征集活动启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5年8月18日——9月8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微信标识图案设计作品,现经专家初评有40幅作品进入公众投票环节。公众投票结果将作为确定中选作品和优秀作品的重要依据。公众投票时间为9月11日——9月18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11日
投票方法:1.请点击上面蓝色字体“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注本微信公众号后参与投票。2.初选作品分为两组,投票需要分别从两组作品中至少各投1票,方可成功投票。
入围部分作品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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