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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确定旅游形象标识和口号揭晓

   信息来源:洞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8-06-01   截止时间:

         由洞头县人民政府主办,在全国范围征集洞头旅游形象标识和口号的活动。历时半年,在经过评委会初审、复审之后,最终确定厦门刘杰辉的作品为最佳旅游形象标识作品: “海上桃源,风情百岛”成为洞头旅游形象口号。

   “海上桃源,风情百岛”这句旅游形象口号,较为全面地表述了洞头百岛的旅游特色,是对洞头旅游自然、人文资源的综合性描写。

  海上桃源,它脱胎于清代诗人王步霄诗句:“海上桃源别有天”,是迄今为止各朝代诗家对洞头自然景观的既概况又形象的最佳吟诵。同时,又符合当前洞头县委提出的把洞头建成 “海上花园”的战略目标,充分体现了历史与现实圆满结合。风情百岛,是洞头作为闽南文化和东瓯文化交融地绚丽多姿的民俗风情概括性表述,进渔村,探渔俗,做一天渔民,尝渔家特色饭,是到洞头休闲式旅游的特色。

  此次确定的洞头旅游形象标识由帆船、阳光、海浪和字母组成。色彩组合方面,以七彩为组合,象征着洞头的年轻,活力,发展。而以红色为主标志的颜色,象征洞头旅游的红色之旅。在标志的形象示意上,以抽象的字母D表示旭日初升,阳光中的白色是T。这抹阳光酷似洞头神洲海上第一屏,与海浪构成前进的帆船,体现洞头旅游的海洋风情和渔家风情,并表现洞头旅游的海洋背景发展特色。同时,“洞头”的开头字母也都在标识里得以体现。

  据悉,此次洞头旅游形象标识口号在全国范围征集,共收到全国各地49人78幅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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