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体现百年校庆活动主题形象,烘托校庆欢乐、喜庆、祥和的气氛,全面展示办学成就,凝聚各界力量,促进科学发展,学院于2012年2月启动了100周年校庆标识征集工作。通过公开征集、初步评审、网络投票、校内外专家评审等方式,经2012年5月15日学院班子集体研究通过,确定浙江乐清市章云途先生设计的作品为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100周年校庆标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100周年校庆标识的著作权归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所有,主要用于为100周年校庆举行的各项庆祝活动及相关文化宣传。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用该标识作商业开发或其它营利性活动(见附件2)。
在此,向积极投稿的广大师生、参与此项工作的同志们和评审专家表示感谢,向所有关注和支持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100周年校庆的师生员工、离退休同志、广大校友、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1: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100周年校庆标识及说明
附件2: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100周年校庆标识使用和保护规定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百年校庆宣传组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100周年校庆标识及说明
标识图形整体是数字“100”,同时图形又含“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校标”、“飞鹏”、“凤凰”等元素。
1.“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校标”,体现了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的特点;
2.数字“100”,突出“百年校庆”的主题;
3.“飞鹏”,象征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百年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及飞腾向上、成就美好未来的愿景;
4.“凤凰”,彰显出学院百年的历史沉淀及文化底蕴,也渲染了百年校庆祥和、喜庆、美好的氛围;
5.“红色”象征热情、活力、喜庆,“蓝色”象征高效、发展。
附件2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100周年校庆标识使用和保护规定
一、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100周年校庆标识(含标志图案和相应文字,以下简称“校庆标识”)的著作权归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二、未经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或其指定工作部门)许可,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为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使用校庆标识。
三、经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或其指定工作部门)许可,相关组织或个人可在许可范围内使用校庆标识。
四、校庆标识主要用于为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100周年校庆举行的各项庆祝活动中的设施、设备、新闻报道、纪念品、文化宣传品以及各类证件、请柬等。
五、对校庆标识的使用应当完整、准确、规范,不得采取有损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形象和利益的方式。
六、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校庆标识,造成或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