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环保宣教中心《关于征集“安徽环保宣传周”宣传标志的通知》(环宣函[2012]04号)要求,经专家组评选一致通过,并报省环保厅领导审核批准,正式确定上海艺品广告工作室陈方龙设计作品为安徽环保宣传周宣传标志(我中心已对该作品进行适当修改),现予以发布。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http://www.aepb.gov.cn/Pages/Aepb11_ShowNews.aspx?NewsId=70115
根据省环保宣教中心《关于征集“安徽环保宣传周”宣传标志的通知》(环宣函[2012]04号)要求,经专家组评选一致通过,并报省环保厅领导审核批准,正式确定上海艺品广告工作室陈方龙设计作品为安徽环保宣传周宣传标志(我中心已对该作品进行适当修改),现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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