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市发展改革委于10月12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平价商店”形象标识,并发布了有关公告。截止10月22日,共收到市内外应征作品13件。经评选,最终确定形象标识优胜奖1件,入围奖2件。现将相关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优胜奖(1000元/件)
作 者:江西省南昌市 尹会文
创意说明:
标识图案是以“平”为主创元素,有机地融入自贡拼音首写“Z”,变形成腾飞的巨龙、翠绿的蔬菜叶、红透的蔬果和太阳形态造型,充分体现了中国龙乡--自贡地域特色和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特征。
图案以“平”字为核心,突出了平价商店的形象特点和价格公平合理的经营理念;腾飞的巨龙迎着朝阳飞向美好未来,突出了“农超对接、产销对接、一条龙服务”的特点,彰显自贡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惠民工程飞速发展的态势。
标准色采用红黄绿三色,分别象征红红火火、构建和谐和欣欣向荣。
二、入围奖(400元/件)
作 者:四川省自贡市 姜成俊
创意说明:
本标识以“平价商店”的拼音“pj”为构思主体,设计中加入了叶片和恐龙元素,叶片表现了以蔬菜为主的农副产品,恐龙表现了自贡市“恐龙之乡”的特色。整个图造型为圆形,寓意了政府对“菜篮子”工程的高度重视,通过平价商店这一举措,体现了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心。
作 者: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力锐广告设计事物所
创意说明:
标识整体色彩生动、明快,造型简洁、易懂;整体造型为太阳形状,“平价商店”的开头字母“P”、“J”组成了太阳的中心部分,充分体现政府建立平价商店的实际意义,让党的光辉照耀在这片土地,造福着一方人民。稳定市场,调控价格,维护社会和谐。
整个标记又形似一个灯笼,充分体现自贡“灯城”的地域特色。
公示时间为2012年10月26日至10月31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作品非原创,此前发表过,或者侵犯了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等,可直接向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实名形式提出,并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和依据理由,提供确切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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