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8日,温州市安监局通过温州安全生产网向社会发布了“温州市安监局关于征集服务品牌标识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收到来自全国各地设计师的作品共145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温州市安监局组织专家将征集到的作品经初评、复评和定评三个阶段进行评选,最终确定了4件作品为入围作品,其中北京的庞敏聪同志的作品为采用作品。现将评选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用作品(1幅):
作者:庞敏聪 身份证号:4525281971****0316
作品:附件一附件一.doc
二、入围作品
1、作者:王剑屏 身份证号:3205251963****0521
作品:附件二附件二.jpg
2、作者:徐 峰 身份证号:6101121980****1014
作品:附件三附件三 .jpg
3、作者:阴雨龙 身份证号:2301031975****5116
作品:附件四附件四.jpg
采用作品将被确定为温州市安监局正式使用的服务品牌标识,一次性获得奖金15000元人民币;每件入围作品分别一次性获得奖金5000元人民币。上述获奖作者的奖金将于近期通过邮政汇款寄出,获奖作者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根据征集公告约定,在温州市安监局支付奖金后,所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注册权和使用权全部无偿归温州市安监局所有。如上述作品发生侵权等相关纠纷,由作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公示时间:11月30日—12月6日
联系电话:0577-88968103 88965021
特此公示
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http://www.wzsafety.gov.cn/site/art/art/2011-11-30/art_695_2533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