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网讯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影股份”)标志(LOGO)征集活动在广大专业和业余美术设计工作者的关心支持下,在截止时间内收到360个单位和个人631幅(套)标志设计作品。在此,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谨向全体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影股份邀请了来自中央美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国内一流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选工作要求在优选富有个性化创意、表现形式独特作品的基础上,从作品设计元素以及识别和记忆等方面进行把握。整个评选工作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出符合设计要求的入围奖共十名(按作品交稿时间先后):陈仕心(广东),刘丽(北京),孙小松(山东),徐睦涵(福建),章云途(浙江),李久良(广东),方军(湖北),李铭陆(北京),景曦(福建),彦辰设计(深圳)有限公司(广东)。标志评选工作由北京市国立公证处进行全程公证。
优胜奖将在入围作品中进行最终评选。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中影股份保留优胜奖空缺的权利,优胜奖的结果将在适当的时候公布。
中影股份对于所有投稿作者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再次表示感谢!
注意事项:
1、请以上获奖者携有效身份证明于2012年2月30日前到中影股份领取奖金和证书。北京市以外作者请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汇款委托声明,并请提供详细准确的汇款地址、收款人。
2、主办单位对所有获奖作品享有修改、组合、变化等公开使用的权利。主办单位概不负作者涉及抄袭侵权等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标志(LOGO)征集工作组
201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