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苏蕴山(前排右二)与邢台市副市长张明杰在主会场为邢台市“城市原点”标志揭幕
市民观看“城市原点”宣传展板
市民争先抚摸“城市原点”标志
“城市原点”标志是指在城市主城区选取一个有代表性的地理位置设置的城市地标。在地理含义上,它代表城市核心区域的精确位置(以经纬度标识),并以此为起点表达该城市与其它城市之间的地理距离;在文化含义上,它反映一个城市地域特点和历史文脉,是城市重要的标志性景观,也是体现城市历史与发展的缩影符号。设立“城市原点”标志是一项投入小、社会效益明显的公益性项目,有助于强化城市居民的地理观,增强市民城市意识和凝聚力,丰富城市文化旅游资源,推动多种多样的社会活动开展。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各设区市文化品位和城市知名度,加强城市有形文化建设,提升城市建设品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今年年初印发通知,要求各设区市规划部门要按照“精心、精细、精致、精美”的要求,高标准搞好“城市原点”标志的方案设计和施工,确保将其建成精品之作、传世之作。
此次公布的五个设区市“城市原点”标志,是在综合考虑城市空间布局、发展演变历程、文化特质和有影响的重大历史事件等因素的基础上,由各市政府组织国内知名专家进行反复论证和技术审查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后实施的,普遍体现了浓郁的地方特色和历史演绎。(赵萌 田少华)
部分设区市“城市原点”标志概况:
http://www.hebjs.gov.cn/jszx/jsyw/201109/t20110930_134119.htm
9月30日,我省部分设区市“城市原点”标志集中发布仪式在邢台市举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苏蕴山与邢台市副市长张明杰出席主会场发布仪式并为邢台市“城市原点”标志揭牌。承德、沧州、保定、邯郸四市设分会场同时发布了本市“城市原点”标志,加上已于2009年设立“城市原点”标志的唐山市,我省共有六个设区市设立了“城市原点”标志。石家庄、张家口、秦皇岛、廊坊、衡水五个设区市正在结合广场建设、城市拆迁改造等项目,积极推进本市“城市原点”标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