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征集 设计 征集热点 设计资源 文案学院 设计学院 文案资源 设计揭晓 文案揭晓
中国第一征集网!
首页 > 设计 > logo设计、标志设计> 5000元 上海普陀区区长质量奖标识征集公告

5000元 上海普陀区区长质量奖标识征集公告

   信息来源:网络转载   发布时间:2015-12-14   截止时间:2016-02-15

上海普陀区区长质量奖标识征集公告

上海普陀区区长质量奖标识征集
  为表彰在质量管理、经营绩效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组织和个人,引导和激励组织和个人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提高质量水平和竞争能力,普陀区人民政府于2015年设立了普陀区区长质量奖。区长质量奖是政府奖励,是区政府在质量领域设立的最高荣誉,每两年评选一次,设“组织奖”和“个人奖”。

  为充分发挥区长质量奖激励带动和宣传引导作用,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现面向社会征集普陀区区长质量奖标识

  一、征集活动时间

  (一)征集时间:2015年12月15日至2016年2月15日 (以应征作品电子邮件邮达或书面信函邮达时间为准)

  (二)评审及公布时间:2016年2月16日-2016年3月30日

  二、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普陀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

  协办单位:东方社区信息苑

  三、标识设计要求

  (一)区长质量奖标识方案要体现质量发展、以质取胜的理念,能够准确反映出质量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分量、在国际国内的重要影响和普陀区质量最高荣誉的特点,突出普陀元素,体现普陀精神。

  (二)区长质量奖标识应含有“普陀区”、“区长质量奖”等相关中英文字样,并能体现奖励的时效性,要求文字与图案融于一体、相辅相成。

  (三)区长质量奖标识要稳重大气,积极向上,艺术性强,造型美观简洁,特征明显,视觉形象鲜明,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可应用于多种形式的宣传。

  (四)区长质量奖标识不能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与其它标识近似或雷同,不能违背有关国家、民族或风俗习惯禁忌。

  四、提交要求及程序

  (一)本次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对于每幅应征作品,应征者以电子邮件和书面信函形式同时提交。每一份应征作品包括《报名表》、《设计稿》以及《设计说明》等文件。(注: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须将3份文件以压缩格式发送,压缩包名称格式为:“姓名XXX-设计稿”;以书面信函方式提交,须将3份文件按规定格式刻制成数据光盘)。

  (二)所提交的《设计稿》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只须填写在《报名表》中。

  (三)作品要求有具体的文字说明及创意理念介绍,有助于专家评选时对作品的理解(500字以内,填写于《报名表》相应栏目内,也可附页)。

  (四)设计稿件尺寸为A4幅面(210mm×297mm),分辨率至少为300dpi,以JPG格式提供图片文件。同时,如作品被录用后须提供矢量原始设计图,以便主办单位用于宣传活动。

  (五)应征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道德标准。

  (六)投稿人须完整保留原稿和原始编辑文件,以便入围后予以确认及调用。

  五、活动规则

  (一)作品人数、年龄及职业等均不限,多人合作视为团体设计。参投作品必须为投稿单位或个人原创,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二)获奖作品将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其著作权全部归普陀区人民政府所有,普陀区人民政府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未获奖作品均不再予以退回。

  (三)凡参加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视同认可本声明内容。

  六、评选及奖励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普陀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定。

  (一)评选过程

  1、专家初步评选

  征集时间截止后,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选出其中优秀作品进行线上线下投票。

  2、公众双线投票

  线上投票:由上海普陀、东方社区信息苑开通网页、微信投票页面,将候选作品汇集到投票页面,由公众进行投票。

  线下投票:在东方社区信息苑社区直投报纸《东方社区》上对候选作品进行刊登,邀请公众线下投票。

  3、评选公布结果

  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公众投票结果结合专家组进行评选,将评选结果向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推荐,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向普陀区政府报审,产生录用的标识设计作品以及其他奖励的作品。

  (二)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优胜奖一名、奖金5000元,作品被录用为“普陀区区长质量奖”标识;入围奖五名、奖金各1000元;鼓励奖若干名、奖励价值一定金额的礼品。

  2、主办单位将向获奖创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3、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4、主办单位将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的创作者或其指定的代表。创作者1人以上的,主办单位将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报名表》中“创作者”一栏排名最靠前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

  5、获奖情况将通过上海普陀、东方信息苑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向社会公布。

  上海普陀网站:www.ptq.sh.gov.cn

  东方信息苑网站:www.eshanghai.cn

  微信公众号:上海普陀、东方信息苑

  七、相关说明

  此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者可通过上海普陀网站(www.ptq.sh.gov.cn)、【微信公众号:上海普陀】以及东方信息苑网站(www.eshanghai.cn)、【微信号:东方信息苑】下载报名表。

  应征作品书面材料提交至:上海市普陀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北石路631号三号楼905室,邮编:200333;电子邮件发送到:zhuhao@shpt.gov.cn。

  联系人:祝昊 唐慰弢

  电话:52564588*4905、4903 18117288268

  附:
•上海市普陀区区长质量奖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doc

  上海市普陀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http://www.ptq.sh.gov.cn/gb/n6132/n6134/n6142/n7208/u1ai145620.html

声明:
1、第一征集网所有征集信息均来自网络,征集信息仅供参考;建议投稿者在投稿之前主动联系征集活动主办方,以确定真实性和有效性,然后再参与!避免自己作品被盗用。
2、第一征集网不代表任何征集活动主办单位,所有投稿作品不得提交给本站,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或纠纷与本站无关。
3、第一征集网所有创作作品均为本站收集整理,仅供学习和研究。若有侵犯你的权利,请联系我们,本站将立即改正。若有任何不妥,请及时联系本站:Email:zzczlh@126.com
logo设计、标志设计最新文章发布时间
logo设计、标志设计即将截止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