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反映大新区域特点、优势和文化,彰显 “江南水乡、生态宜居”的特色,进一步提升地方文化品位,形成具有识别度的形象品牌,特向社会征集大新镇形象标识、形象推广语。
一、征集要求
(一)形象标识征集要求
1.凸显大新镇特色,充分体现大新的形象特征,展示大新独有的双杏文化、和孝文化和新时期大新人奋发向上的精神,体现时代特征和时尚气息。
2.简洁明快、色调和谐,鲜明生动,形神合一,视觉冲击力强,具有时代感和艺术感染力,既给人以丰富的想象空间,又利于大众理解和认可,便于视觉识别与宣传推广。
3.应征者需提供设计方案电子版一份,设计稿应包含形象标识的绘制形象、颜色、形体、结构等各视觉元素和设计理念的文字解释。
4.应征作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为原创作品,未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二)形象推广语作品要求
1.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具有强烈的震撼力、号召力、亲和力。文字表述简洁明快,韵律优美,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字数控制在16字以内。
2.应征作品要写出创意和寓意。
如有需求,可与主办方电话联系,索取相关资料或询问相关信息。
二、提交方式
1.应征者提交作品方案不限数量,以单个作品为单位评审。作品注明本人姓名、职业、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2.应征作品可邮寄、现场提交或网上提交。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邮寄地址:大新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邮政编码:215636,咨询电话:0512-58713930,电子邮箱:623074112@qq.com
三、评选方法与奖项设置
评选由组委会邀请有关专家和领导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审设中标奖各1件,中标作品每件支付奖金10000元。设入围奖各3件,每件支付奖金2000元。
获奖作品电话告知。
四、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截止时间:2012年8月18日。
五、相关声明
1.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主办单位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中标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成为大新镇形象标识、形象推广语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和保护。
3.本启事由活动组委会负责最终解释。
大新镇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