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元征集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标识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是在中国和马来西亚两国政府大力支持和推动下,两国企业在双边经贸合作领域开展的一次有益尝试,是我国继苏州工业园、天津生态城之后,第三个国与国合作共建的产业园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以打造中国-东盟合作的示范园区——“中马智造城,共赢示范区”为发展目标。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标识。
一、征集的要求
1.所征集的标识应体现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特色和内涵,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大气稳重。
2.完整的作品由标识的核心设计方案效果图、创意说明、作品在平面和立体设计中的延展设计方案组成,并分别完成大型和小型的两种延展设计(例如适合网络链接之用,及各类宣传印刷品、办公用品等)。
3.设计人提交的设计作品应符合下述规格:
·完整的设计方案:核心设计方案和扩展应用方案及设计思路;
·设计的效果图: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
·图片格式以AI、PSD、PNG等格式为主,同时提交JPEG格式;
·图片分辨率应在横边800像素以上,要求高清晰、易分辨。要保证缩小到横边80像素时也能清晰使用。
二、作品的评选
1.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组织成立评委会汇总所有投稿作品,对设计人提交的设计作品进行评审,评审办法另定。
2.主办者拥有决定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标识的最终权利。
3.如发现设计人对其身份、资格和设计作品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资格。
三、评选标准
1.作品必须是原创以及未曾发表或使用过的,并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违者责任自负;
2.能够包含或体现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的理念和时代特色;
3.形象应深受大众的欢迎,同时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的认同;
4.设计具备灵活性和使用价值,适用于各种尺寸、各种材料、各种领域(如T恤、背包、帽子、标贴、胸徽和二维、三维动画如电视、互联网、光盘等)以及各类活动环境布置的景观需要等;
5.创意原理连贯且令人信服。
四、入选设计方案著作权及使用
1.入选作品设计人一次性、不可撤销地将其对设计作品所拥有的著作权及其对标识设计方案一切图像的、或立体表现物的全部权利转让给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转让后将不再享有专有权并无条件地放弃著作权。
2.获选的设计方案将成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标识。未经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授权或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
五、奖励
1.对入选成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标识的作品,奖励人民币3万元(税前),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
2.主办者向成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标识作品的创作者颁发证书。
3.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4.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将奖金和证书交付作品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应征者不止1人的,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将奖金和证书交付《报名表》中“创作者”一栏排名最靠前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
5.评选揭晓后,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将在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
六、征集作品提交方式
1.作品文件、《报名表》和《承诺书》由创作者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通过邮寄或e-mail方式,递交给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地址:中国广西钦州市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邮编:535000
邮箱:2011qip@gmail.com
qzszmcyy@163.com
电话(传真):0777-3235299 3235133
2.提交作品文件的最后期限为2012年5月15日,不接受在截止期限后的作品。邮寄文件以邮戳日期为准。
3.所有提交的设计作品均由设计人自留底稿。
4.《报名表》、《承诺书》、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简介请在公共邮箱自行下载。邮箱:gxqzqip@163.com,密码gxqzqip2012。
七、征集评选活动由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