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县行政服务中心于2002年6月21日正式挂牌运行,是我县集中行政审批的窗口单位,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是服务招商引资的前沿阵地,是优化投资软环境的重要载体。
按照大足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打造最优投资软环境的要求,行政服务中心将新迁办公场地。为更好地展示行政服务中心形象,充分体现“廉洁、高效、便民、规范”的服务宗旨,特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大足县行政服务中心徽标设计图案”。
一、征集时间
2010年9月11日至12月10日(信件投稿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电子投稿以发件时间为准)。
二、征集对象
本次“大足县行政服务中心徽标设计图案”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有徽标设计经验、从事过形象展示、动漫画创作的个人或机构等均可参加征集活动。
三、征集要求
(一)徽标设计要围绕大足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职能,并结合大足县“石刻文化”、“五金文化”、“民俗文化”的相关文化元素进行设计。
(二)徽标形式表现要求简洁生动、富有美感和视觉冲击力。
(三)徽标设计要易于识别,适合各种延伸应用(如T恤、信封、帽子、胸徽等)。
四、奖项设置
入围作品揭晓后,大足县行政服务中心将对最终入选的前三名徽标设计作品,分别给予人民币3000(叁仟)元、2000(贰仟)元、1000(壹仟)元的奖励。
五、注意事项
(一)每一位作者最多可投送3幅作品,作品可以运用手绘或电脑绘制,邮寄作品须提交A4幅面规格彩色稿(注明CMYK色值)和黑白稿设计图样各一份(分别裱于硬卡纸上);电子作品需提交JPG格式的彩色电子版设计稿,数据量应小于3M,文件分辨率400*400以上(纸质手绘作品可扫描成数字文件提交)。
所有作品须附有作品创意说明和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的文字打印稿一份(不超过400字)。
(二)邮寄作品须在信封上注明“大足县行政服务中心徽标应征作品”字样。
(三)来稿作品恕不退还,请投稿作者自行保留作品底稿。
(四)所投稿件必须是原创作品,如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组织方将不予采用该设计方案,且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没有按规范要求投寄的作品不参加评选活动。
(五)应征徽标作品如被采用,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大足县行政服务中心所有。
六、评选办法
征集活动结束后,由大足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审,于2010年12月30日前结束评审。
七、投稿方式
(一)电子投稿。邮箱:cqdzxz@163.com
(二)信件投稿。重庆市大足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综合科收。邮政编码:402360,联系电话:(023)43775679。
备注:
相关背景资料请登陆大足县政府网(http://www.cqdz.gov.cn);
大足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dzxz.gov.cn)。
重庆市大足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