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府公〔2010〕5号
为挖掘泸县龙文化建筑内涵,打造具有龙文化特色的川南民居,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县政府决定开展公开征集新农村民居建筑设计方案和优秀摄影作品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0年2月28日—4月15日。
二、活动内容:征集新农村民居建筑设计方案和优秀摄影作品。
三、投稿方式:参赛作品(纸质、电子文档)送泸县建设局规划建设股。
四、评审办法:采取专家和公众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五、奖励办法:分别评选新农村民居建筑设计方案和优秀摄影作品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作品奖若干。新农村民居建筑设计方案一等奖奖3万元、二等奖奖2万元、三等奖奖1万元;优秀民居摄影作品一等奖奖6000元、二等奖奖4000元、三等奖奖2000元;优秀作品奖精美礼品一份。
详情请登录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luxian.gov.cn),拨打电话0830-8192980查询。
附:活动方案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泸县开展新农村民居
建筑设计方案和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方案
为挖掘泸县龙文化建筑内涵,打造具有龙文化特色的川南民居,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集对象
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理念
坚持以人为本、节约用地、经济美观实用、体现特色的原则,设计方案应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体现泸县龙文化特色、乡村特色和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的理念,适应新时期农民的需要,引导农民转变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
三、内容及要求
(一)泸县新农村民居建筑设计方案。
1.设计民居要求:以庭院式二层住宅为主;符合泸县浅丘地貌实际、泸县农村居民散居和相对集中居住习惯,突出泸县龙文化特色和建筑风貌;建筑面积控制在85-200m2/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200m2/户;造价应控制在20万元以内。
2.设计成果要求:
⑴具有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的平立剖面图和总体效果图等图纸。
⑵对设计理念创意、功能布局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含宅基地面积、建筑面积和造价估算等)予以说明。
⑶将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按顺序装订为A3规格的文本1套;
⑷设计方案一律不设图签,设计者不得在设计方案上标注单位(个人)信息,设计方案名称、设计单位名称、主要设计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标注在文本背面右下角并用不透明材料密封。
⑸单位或个人创作的作品必须版权明确,无权属争议。
(二)新农村优秀民居摄影作品。
1.作品以现代民居、地方特色文化建筑为重点,主要体现民居风貌、建筑风格和特色文化。
2.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或单位历年来创作拍摄的新旧作品,版权明确,无权属争议。
3.参赛作品规格应达500万像素以上,压缩为小于2M的JPG或BMP文件格式;
4.参赛作品应为单户民居正面、侧面、立面组图,作品清晰,数量不限,并对作品作必要的参数说明(面积、造价等),作品反面标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拍摄时间、拍摄地点、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5.参赛作品不得经过专业的图象处理软件(如Photoshop等)处理。
四、评审办法
采用专家与公众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审。
五、奖励办法
分别评选新农村民居建筑设计方案和优秀民居摄影作品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作品奖若干。新农村住宅建筑设计方案一等奖奖3万元,二等奖奖2万元,三等奖奖金1万元;优秀民居摄影作品一等奖奖6000元,二等奖奖4000元,三等奖奖2000元;优秀作品奖精美礼品一份。
五、时间安排
征集阶段:2010年2月28日-4月15日
评审阶段:4月20日-5月10日
获奖公布:5月下旬
六、参与方式
参赛作品纸质、电子文档一并于2010年4月15日前(以送达日为准)送泸县建设局规划建设股(纸质可邮寄,电子文档可网传)。
联系人:陈 一 涂加明
联系电话:0830-8192980 18982726677 13079100099
联系地址:四川省泸县建设局规划建设股 邮编:646100
邮箱:lxghg@sina.com
七、作品使用
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还,优秀作品将汇编成册,免费赠送;住宅设计方案一经采用,将在泸县范围内推广使用,且不向作者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