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位于湖南省中偏东部,是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将打造成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的示范城市,中部地区率先崛起的经济强市,长株潭城市群向西辐射的城乡服务中心,具有国际品质的文化旅游名城和现代化生态型宜居城市。湘潭历史悠久,自汉代设县,已有2200余年历史,有“富饶为湖南第一”、“天下第一壮县”、“小南京”、“金湘潭”等美誉,历代人才辈出,毛泽东、彭德怀、罗亦农、黄公略、陈赓、周小舟、齐白石等均出生于湘潭。市旅游资源多、分布广。2007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湘潭境内交通发达,湘江由南向北呈U型流经主城区,上瑞、京珠、长潭西线、长衡西线等高速公路已成网络,现状107国道和320国道从市区经过,京广铁路和湘黔铁路穿过市域,距长沙黄花国际机场仅50分钟车程。第六版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确定:湘潭市主城区人口规模为110万,用地规模为110平方公里。
为引进先进的城市规划理念,充分体现现代城市经营理念和“两型社会”试验区特征,深化规划,提升城市品味,塑造城市特色,达到“高质量的功能配置、高效能的土地利用,高效率的交通体系,高品质的宜居环境”等建设目标,经湘潭市人民政府批准,湘潭市规划局决定开展湘潭市集约用地示范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暨重点地段城市设计方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中国湖南省湘潭市
2、项目位置:湘潭河东主城区东北
3、项目性质:是以居住为主,集商务办公、文化休闲于一体的综合配套服务区
4、规划范围:河东大道、丝绸北路、板五路、韶山大道、滨江大堤所围合区域,总用地面积137.37公顷。
二、征集单位
湖南省湘潭市国土局、湘潭市规划局
三、征集方式
本项目通过湖南省湘潭市规划局政务网及相关专业网站发布征集公告及说明,向具有相关规划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征集邀请,双方协商选择,原则选择四家设计单位,参与本次方案征集。
四、报名条件
1、报名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规划、风景园林、建筑、市政综合甲级资质。
2、必须具有丰富经验的首席设计师领衔。
五、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格预审通过后审核原件):
1、愿意参加本项目的意向函。
2、设计单位简介。
3、设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名单位拟承担本项目设计的主要人员名单及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单位及拟派本项目首席设计师近几年同类项目代表作的相关材料。
六、报名方式
凡愿意报名参加本次规划方案征集活动的设计单位,可来人或通过传真、快递的形式向湘潭市规划局提交报名函及相关资料(快递报名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报名者无效。
七、资质预审
对报名的设计单位的资历进行综合评审,按报名条件择优选取四家单位参加此次方案征集活动,并发出征集邀请函,未入选 单位不另行通知。
八、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1、2009年12月28日发布征集公告和征集说明。
2、2009年12月28 日——2010年1月5 日为报名阶段,各设计单位将报名材料及时提交给方案征集单位,报名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3、2010年1月5 日——1月10 日资格审查阶段
根据报名材料择优选择四家设计单位,签订协议,发放资料,确定参与设计的单位须邀纳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如按时提交方案,并经审查为有效方案的,在支付方案费时一并返还。未入选单位恕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退还。
4、2010年1月10日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
5、2010年2月5日下午5:30前,提交设计成果,进行合格性审查。
6、2010年2月10日前,进行专家评审,确定获奖名次。
九、奖项设置和评审方式
1、由湘潭市规划局邀请国内著名专家、学者及领导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方案进行讨论并以无记名投票最终确定获奖名次。
2、本次征集设置一、二、三等奖各一名,入围奖1名。
3、各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评审会,负责介绍方案和答疑。
十、规划编制费用及支付
1、编制费用:方案征集单位向获得第一、二、三名的设计单位分别支付规划编制费用80万元、60万元、40万元,入围单位支付工本费20万元,以上费用指人民币,税收由设计单位自缴。
2、费用支付:征集单位在方案评审后15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编制费用并退还押金。
3、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征集单位所有。
4、对设计方向发生较大偏离,与设计任务书要求相差较大的,未能通过专家评审的方案,只给予4万元人民币的成本补偿。
十一、相关说明
1、方案深化:原则上优先一、二等奖设计单位,综合各应征单位方案及评审会意见进行深化、优化设计,作为最终报批方案,并对项目下一层面修建性详细规划享有优先权,但必须与地方院合作完成,具体费用按国家收费标准计算。
2、本次方案征集的工作语言为中文,包括征集发布、答疑、评审等。所有应征方案的图面文字及答辨、提问都应为中文或中英文对照,以中文为准。
3、方案征集单位对本次所有应征方案享有版权、使用权、可以进行展览、印刷出版、媒体播放等。
4、其它未尽事宜或调整内容,双方协商解决。
5、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属于湘潭市规划局。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湘潭市规划局/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湘潭市和平路12号)
邮 编:411100
传 真:0731-58234630
联 系 人:彭 明 13786253800
谢文武 13975220882
电子邮箱:leonbb@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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