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汇集国际一流的设计智慧,运用先进的规划设计理念,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地编制乌鲁木齐市高铁片区城市设计,乌鲁木齐市决定开展该片区城市设计国际方案征集活动,邀请国内外具有卓越设计能力和丰富经验的规划设计机构参与方案征集,现将本次方案征集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方案征集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 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2.代理单位:上海城市规划学会
上海市城市规划行业协会
二、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高铁片区城市设计
三、项目背景
1.乌鲁木齐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纲要中明确城市总体发展目标为:以推进乌鲁木齐市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总体目标,将乌鲁木齐市建成全疆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金融中心;中国西部中心城市;中国面向中亚、西亚的现代化国际商贸中心;中国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天山绿洲生态园林城市;多民族和谐宜居城市。
2.高铁片区是乌鲁木齐市综合交通枢纽地区,是城市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城市总体发展目标的重要环节。该片区以综合交通枢纽为核心,使之成为乌鲁木齐市的城市副中心。
四、项目范围
1.研究范围:东起阿勒泰路,西至乌奎高速,南起西山路,北至黄山路,面积约35平方公里。
2.城市设计范围:东起西外环路,西至西三路,南起新医路西延段,北至苏州路西延段,面积约6.6平方公里。
五、功能定位
结合高铁综合交通枢纽,将高铁新区打造成为西北地区门户枢纽、乌鲁木齐城市副中心,重点发展总部经济、商务办公、研发咨询、高端零售和居住等功能。
六、设计内容和要求
分析借鉴国内外综合交通枢纽型综合区的成功案例,研究片区功能定位,综合考虑交通、产业、生活的协调发展,提出产业层级、业态构成、功能配比及土地利用等方面的发展策略,重点在综合交通、空间景观、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建筑风貌以及市政公用设施等方面进行规划设计。
设计方案要处理好与周边区域的协调关系,具有高起点和新思路,要有前瞻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形成以现代风格为主导的城市副中心。整体设计须打造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设计理念和水准。
七、设计成果要求
1.中间成果要求
为保证城市设计成果符合要求,本次城市规划设计在设计过程中进行一次中间成果评审。中间成果应重点反映该片区城市设计的主要构思与设想,成果内容包含功能研究(业态策划)、用地规划、空间形态设计等内容,并提供相应电子文件一份(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2.最终成果要求
城市设计方案最终成果内容包括研究报告,设计说明书、规划设计图纸,模型和多媒体汇报演示文件等(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八、方案征集原则
本次方案征集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
九、方案征集形式
1.本次方案征集形式是在网上发布城市设计国际方案征集公告,公开接受国内外设计单位的应征报名。根据评审专家对应征报名设计单位资质、业绩、信誉、设计团队水平以及项目负责人资历等相关材料的审查和遴选,选取4—6家设计单位,正式发函通知参加方案征集。未入选单位恕不另行通知。
2.每家应征设计单位限报1个应征方案。
3.本次方案征集评选出优胜方案2个,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除优胜方案,其他达到应征要求的方案为有效方案。
4.本次方案征集邀请7—9名国内外著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应征方案进行评选,若评审组专家认为应征方案未达到应征目的,优胜方案可减少或空缺。
5.有以下情况的应征设计方案为无效方案。
(1)提交的设计方案技术路线和编制深度未达到技术文件规定的。
(2)将应征设计任务转包给其他设计单位,或未经方案征集主办单位同意而与其他单位、个人合作完成的方案。
十、奖金及成本补偿费
本次方案征集对优胜方案和有效方案分别给予优胜奖金和成本补偿费。一等奖方案给予优胜奖金人民币120万元(含税),二等奖方案给予优胜奖金人民币90万元(含税),有效方案给予成本补偿费人民币70万元(含税),无效方案不予成本补偿。
十一、应征单位报名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国内设计单位应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并具有良好信誉与业绩。
3.境外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当于国内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的同等水平,并具有良好信誉与业绩。
4.设计单位可单独报名,也可以联合体形式报名。联合体可采用境外单位与境外单位联合,境外单位与国内单位联合,国内单位同国内单位的联合形式。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上述“1”、“2”、“3”项资格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报名参加,应提交联合体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加盖各方公章)。
十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
2011年2月24日发布征集公告,报名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9日14时(北京时间),逾期概不受理。
2.报名方法
报名单位在规定报名期限内,向代理单位提交《报名表》、《资质预审表》(网上下载或向代理单位索取后填写好)及以下材料:
(1)企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单位近几年城市规划设计主要业绩介绍(项目内容、规模及相关资料),设计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本次方案征集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履历以及业绩(加盖公章);
(4)参与本次方案征集的主要规划设计人员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三、其他事项
1.应征单位必须于2011年3月15日指派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设计人员赴乌鲁木齐市与主办单位签订合同,并参加现场踏勘、索取资料及现场答疑等活动。
2.签订合同时,应征单位必须向主办单位交付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保证金在设计成果评审结束后十天内退回。如未按规定报送设计成果或成果无效的,主办单位不退回保证金。
3.设计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至2011年6月15日,中间成果及最终成果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4.签订合同、现场踏勘以及参加评审会活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均由应征单位自理。
5.优胜方案及有效方案的成果,署名权归设计单位,版权归主办单位。
6.方案征集结束后,主办单位委托一家单位或由一家单位牵头,其他单位参与,对方案进行深化工作。届时另签合同,深化设计费用根据市场行情确定。
7.本次征集活动所有文件及往来信函均使用中文,或中英文对照书写,对同一内容中英文发生歧义时,以中文为准。
8.本次城市设计方案征集活动本身及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本次公告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兴街5号5号楼(市政府第二联合办公楼)
邮 编:830063
联 系 人:慕小东
电 话:(086)0991-4619167 13579996968
传 真:(086)0991-4619167
E —Mail:
代理单位:上海城市规划学会、上海市城市规划行业协会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南丹东路25号302室
邮 编:200030
联 系 人: 陈华峰
电 话: 64271866*608
传 真: 64276243
E —Mail:chen_hf9@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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