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客都汇吉祥物征集启事
为树立客都汇良好的品牌识别形象,突出客都汇的个性特征和亲和力,增强客都汇与消费者之间的情感互动,让消费者更好的认识客都汇。
一、 征集时间:
作品提交时间:2015年8月1日至8月20日
评选时间:2015年8月21日至8月22日
领奖时间:2015年8月23日至9月1日
二、 应征作品提交文件要求:
一件完整的应征作品应当包括吉祥物设计图稿、三视图、名称、创作理念。
应提交彩色版和黑白版两款吉祥物设计图稿。
应提交吉祥物的三视图(含:正面、正侧、背面),该图稿作为附件;如果吉祥物是由一组卡通形象组成,则应分别完成三视图。
应给吉祥物设计一个富有特色、简洁响亮、上口易记的名称,并标注于吉祥物设计图稿的正下方。如果吉祥物是由一组卡通形象组成,则应给每个原型设计一个名称。
应提交应征作品的创作理念,阐述吉祥物的创意基础、设计思路和名称含义等。
提交作品文件规格:图为300dpi JPG图,文为word文件。
应提交应征者签章(签名或者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的《客都汇吉祥物设计报名表》(以下称《报名表》)和《客都汇吉祥物设计征集活动承诺书》(以下称《承诺函》)。
应提交应征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 应征者注意事项:
提交的应征作品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应征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应征作品。
应征作品应当明显区别于国内外大型购物中心的吉祥物。
应征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
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应征作品或者任何用于创作应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导致的任何纠纷均由应征者承担责任,该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及赔偿直接或者间接经济损失等全部责任。
应征作品的文字语言只能使用中文。允许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如发生歧义,以中文为准。
不得在设计稿上出现任何与应征者相关的信息。
应征者对其提交的应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应征者提交的应征作品和相关材料不符合本征集方案要求的,丧失应征资格。
应征者对《承诺函》的内容不得作任何改动,否则取消应征者的应征资格。
应征者参与本应征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四、 应征者资格要求:
应征者应为从事或者爱好设计创作,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任何参与本次征集的活动组织、评选工作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客都汇组委会有权审核应征者的应征资格。如发现应征者存在任何虚假陈述(含提交的书面文件)或者违反本征集方案有关要求的,客都汇组委会有权在本次征集活动的任何阶段单方取消该应征。
五、 评选方式:
客都汇成立组委会,组委会根据评选要求评选出专家评分奖。
组委会从所收到作品中,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筛选出50幅作品进行最佳人气奖的微信投票。
通过微信投票的方式得出人气奖3名,第一名获得奖金5000元,第二名获得奖金3000元,第三名获得奖金2000元。
通过微信投票,票数达到前23名中第4名—23名为优秀奖,共20名,奖金1000元。
以上票数如有重复,所获名次不分前后,名额保持不变,人气奖获奖总名额不超过23位(若人气奖一二三名中,出现重复票数,按作品收到日期前后定排名)。
六、 公正:
活动方案通过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合法备案,并接受其监督管理。
活动过程中,由梅州市公证处进行全程监督管理。
组委会70%为非客都汇工作人员的行业人士担任,接受社会监督。
所征集到的作品通过微信和客都汇相关网站及合作媒体进行公开,获奖作品通过微信进行公开。
七、 奖项设定:
专家评分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1名):奖金5000元
最佳人气奖(微信投票1-3名)
人气奖第一名(1名):奖金5000元
人气奖第二名(1名):奖金3000元
人气奖第三名(1名):奖金2000元
优秀奖(微信投票前4-23名)
优秀奖(20名):奖金1000元
八、 提交方式:
电子邮件方式:
作品以高质量的JPG格式(不得低于300dpi)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与梅州市客都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参与者需将自身的联系方式(姓名、电话、地址)署在作品下方。
书面提交方式:
作品以高质量照片纸打印,提交与梅州市客都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推广部,注:参与者需将自身的联系方式(姓名、电话、地址)署在作品下方。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337112661@qq.com
联系电话:0753-2120019
联 系 人:推广部—饶先生
九、 版权声明:
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保证设计作品原创性,符合其所有权转让的有关规定。
中标作品著作权归梅州市客都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详情咨询客都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推广部。
梅州市客都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3日
http://www.meizhou.cn/2015/0803/40865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