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时间
2012年6月22日——2012年7月22日
二、征集内容
“十里杏花谷”旅游吉祥物
三、征集要求
1、能体现丰富的内涵:吉祥物和名称应简洁明了,符合创意新颖、内涵丰富、色彩明快的要求,能够充分反映“十里杏花谷”的鲜明特色,具有准确的表现力、较强的吸引力和广泛的号召力。
2、能展现多样的形态:吉祥物可以是单体形象,也可以是群组形象,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制作,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礼品等立体化展示品。
3、参赛者参需提交彩色版吉祥物正视图、三视图和效果图各一份,图稿须为电脑制作,格式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72dpi,以保证画面清晰。
4、设计稿需配有吉祥物的中文和英文名称,标注于设计稿的适当位置,名称应富有特色、简洁响亮、便于记忆。如果吉祥物是由一组形象组成,则应给每个原型设计一个名称。
5、作者需同时提交应征作品的创作理念说明(请另附Word格式电子文本),充分阐述吉祥物的创意基础、设计思路和名称含义等。
6、应征作品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因此产生的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组织方有权取消该应征者的参赛资格。
四、投稿方式
1、请投递到主办方的电子邮箱,邮箱地址:mplysck@126.com(邮件请注明“旅游吉祥物征集”),联系电话:0535-8945071。
2、投稿人请另附身份说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投稿者身份说明请勿注明在设计文稿正面。
3、文责自负,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评选方式
1、征集截止后,由主办方组织评审委员会评选出6名入围奖,其中采用奖1名,优秀奖5名,并将获奖作品通过牟平政务网和牟平旅游网向社会发布。
2、如无符合要求作品,采用奖将空缺。
六、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设采用奖1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5名,奖金各200元。
七、特别说明
1、参选作品应为原创未发表作品,设计人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2、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全部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所有权、使用权及发布权等相关权利,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该作品。
3、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4、投稿行为即表明设计人对本《公告》内容的充分认可,并遵守相关约定。
烟台市牟平区旅游局
二0一二年六月十八日